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 关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要求,为推动新时代示范区高质量发展,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在冶金、石化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工厂;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加快实施电力、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
《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支持示范区城市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引领带动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机制、平台支撑体系、转型发展路径更加完善;依托示范区城市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 域性中心城市,形成一批对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 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实施方案》指出,全面增强制造业竞争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在冶金、石化、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工厂,支持沈阳机器人、洛阳农机装备、株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深化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数字产业,推动知识、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和利用。
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加快实施电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和清洁生产,逐步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促进能源资源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进能耗强度稳步下降,逐步实现安全降碳;稳妥有序推进煤炭减量替代,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实施方案》将加大创新和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示范区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评估激励和投融资支持政策,强化奖惩激励作用,支持督查激励城市和评估优秀城市项目建设。